《表2 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状况分类》
式(6)中D为协调发展度,C为协调度。T=αf(X)+βg(Y),为环境与经济的综合评价指数,反映经济与环境整体效益水平;α和β为待定系数,在此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同等重要,取α=β=0.5。这里D的取值在0~1之间,D越大则说明协调发展水平越高。D等于1时表示协调发展水平达到最优,环境和经济的发展达到最佳协调状态,同时环境和经济也达到了较高的发展水平。文中借鉴相关研究[3],将按照协调发展度数值大小,将区域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状况分为优质协调发展类、良好协调发展类、中级协调发展类、低级协调发展类、失调类五大类(表2)。
图表编号 | XD004695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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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朱慧珺、唐晓岚 |
绘制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