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等级医院医疗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细化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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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等级医院医疗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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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4可知,医疗检查结果互认细化开展状况良好的占38.46%,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构成比分别是33.75%和44.44%;开展情况一般的占22.38%,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构成比分别是20.00%、25.40%;并没有针对医疗检查结果互认细化开展的医院中,医护人员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占16.78%,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构成比分别是20.00%和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