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调整后的流动性匹配率折算率》
注:折算率设定参照银监会标准,并根据同业业务与传统存贷业务进行调整
现将样本银行的生产过程定义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存款吸收阶段,第二阶段是利润产生阶段。第一阶段的投入要素分别是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净值、员工人数和分支机构数,中间产品变量是存款总额;第二阶段投入变量是利息费用和营业费用,产出要素是净利润和贷款总额,非期望产出包括不良贷款率和流动性匹配率,其中流动性匹配率的设计参考了银监会2017年12月6日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流动性匹配率的定义,该指标衡量商业银行主要资产与负债期限匹配情况,银监会规定流动性匹配率应当大于100%,指标值越大说明流动性越好,其计算公式等于加权资金来源除以加权资金运用。由于加权来源资金与运用的计算涉及期限的折算率,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将各科目折算率调整如表2。
图表编号 | XD004569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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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5 |
作者 | 宋静波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