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机构和职能的变化Tab.1 Changes of health food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and their functions in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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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历程及管理政策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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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参考文献[10]并增加近年内容。

依据《食品卫生法》规定,由卫生部门对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的产品及说明书进行审查批准,并制定卫生标准和生产经营管理办法[6]。2003年国务院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产品审批职能由原卫生部划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划归卫生部隶属,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职能由隶属于卫生部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8]。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批准通过,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归属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CFDA)[9]。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的注册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的备案,而各省及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生产的保健食品的备案[2]。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机构和职能的变化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