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16年广东省按床位数分组医院类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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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调整生育政策后,30岁以上尤其35岁以上的产妇受年龄因素的影响会尽快妊娠,而高龄产妇由于生殖器官功能发生不同程度衰退,其妊娠和分娩的风险增加[11]。生育政策调整前,大部分产妇在分娩第一胎时多选择剖宫产,易出现瘫痕子宫,而瘫痕子宫再孕后其凶险性前置胎盘、产后出血等并发症的风险远大于一般孕妇[12-13]。因此,助产机构面临的压力不仅是孕产妇数量的增多,且高危产妇数量也较政策调整前增加。从下表6可见,按床位数分组,100~199张床位规模的妇幼保健院占比最多,有41所,占全省的32.28%,床位超过800张的妇幼保健院仅有一所。总体而言,广东省内大部分妇幼保健院规模偏小。而规模偏小的妇幼保健卫生机构在处理高危产妇病情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上都有所欠缺,难以应对大幅增长的高危病例。
图表编号 | XD004453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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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陈宛媛 |
绘制单位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