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内容分析法的信息单元》
由表2可知,本研究根据同一案件选取终审判决、同类案件选择代表性判决的原则从57份法院判决文书中选取15份文书作为进行内容分析的信息单位。经过比较分析,本研究认为所选15份判决文书可以涵盖12组案件的57份判决文书的基本内容,在其基础上进行的分析可以代表本研究所涉及的全部样本的整体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4296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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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张立彬、柴会明、郝群、王健海、谷文浩 |
绘制单位 | 南开大学图书馆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