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再发组与初发组临床表现比较[例 (%) ]》
注:a为Z值,b为χ2值。1 mm Hg=0.133 k Pa。
将46例再发PE组产妇与同期56例初发PE组产妇的临床病情进行比较,再发组产妇年龄为(32.48±5.39)岁,初发组年龄为(32.07±5.02)岁,2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再发组的孕期收缩压、舒张压最高值高于初发组,分娩的孕周比初发组提前,重度PE的发生率更高并且早发型PE所占比例更高,产妇肝肾功能检验结果异常发生率更高,孕期超声发现胎儿脐血流异常的发生率更高(均P<0.05)。而2组间子痫、胎盘早剥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223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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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08 |
作者 | 陈娅、张英 |
绘制单位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安徽医科大学生殖健康与遗传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安徽医科大学生殖健康与遗传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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