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旅游产业与生态环境系统耦合协调等级与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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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斯特地区旅游产业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关系定量研究——以贵州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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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综合、全面的指标体系是评价旅游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关系的基础,指标选取应充分考虑系统之间的相互协调机理、影响因素,系统反馈两大系统耦合协调特征。通过文献阅读发现旅游—生态耦合协调关系测度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旅游产业系统借鉴熊鹰和李彩玲[6]、舒小林等[16]、夏露和肖湘美惠[20]、余洁[21]、王珞珈等[22]的相关研究评价指标。选取环境污染事故(起)、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万吨)、SO2年均浓度值(毫克/立方米)、NO2年均浓度值(毫克/立方米)、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毫克/立方米)、烟(粉)尘排放总量(万吨)、废水排放总量(亿吨)、森林公园(个)、森林公园面积(万公顷)、森林公园面积约占全省面积比重(%)、自然保护区面积(万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面积比重(%)、森林覆盖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生活垃圾处理总量(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二氧化硫去除率(%)、烟(粉)尘去除率(%)、城市污水处理率(%)、环保资金投入(亿元)、环保资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末人员总数(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千公顷)构建生态环境压力、状态、响应指标体系,反映生态环境系统状况。评价指标选取依据简洁性、真实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获得性原则,构建贵州省旅游产业—生态环境系统耦合评价体系(表1)。本文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2008—2016年《贵州省统计年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贵州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来源丰富、翔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