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矿井水排放相关水质标准汇总表》
现行矿井水排放水质标准主要由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发布(见表1)。其中,强制性标准4项,推荐性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
图表编号 | XD004094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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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2 |
作者 | 张楠、何宏谋、李舒、李琳、杜凯、李昭悦 |
绘制单位 |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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