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全国及典型省份水安全指数测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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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安全指数编制及水安全状况评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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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安全指数测算结果如表7所列。从全国来看,2010年、2015年全国水安全指数分别为0.41和0.51,总体上均处于“初步安全”状态。2015年全国的水安全指数比2010年有所提高,表明经过“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建设,我国水安全状况得到较好地改善。分省来看,6个典型省份的典型年水安全指数均处于“初步安全”或“基本安全”状态。2015年水安全指数均高于2010年,其中,浙江省的水安全状态由2010年的“初步安全”上升为“基本安全”。2010年各典型省份按水安全指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浙江省、河南省、四川省、福建省、湖北省、陕西省,2015年排序为浙江省、河南省、陕西省、湖北省、四川省、福建省。东、中、西部地区各典型省份水安全指数不存在从西向东逐步递增的规律分布,经济发展的因素可能是水安全状况的保持与改善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影响因素,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