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日本《废弃物处理与清扫法》中关于废弃农膜条例的修改历程》
日本1970年颁布了《废弃物处理与清扫法》,该法将农用地膜归类为产业废弃物,并对农用地膜的管理、收集、处置、存储的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3条规定农民必须妥善处理生产产生的废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废弃后的塑料农膜在非法倾倒或非法焚烧的情况下,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个人1 000万日元以下罚款,公司处以3亿日元以下罚款。法律中关于废弃农膜的条例一直在不断修订,逐渐完善了对于农膜生产者以及使用农户的责任规定,其修改历程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051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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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0 |
作者 | 胡钰、刘代丽、王莉、万小春 |
绘制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