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日本《废弃物处理与清扫法》中关于废弃农膜条例的修改历程》

《表2 日本《废弃物处理与清扫法》中关于废弃农膜条例的修改历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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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农膜使用情况及回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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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1970年颁布了《废弃物处理与清扫法》,该法将农用地膜归类为产业废弃物,并对农用地膜的管理、收集、处置、存储的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3条规定农民必须妥善处理生产产生的废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废弃后的塑料农膜在非法倾倒或非法焚烧的情况下,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个人1 000万日元以下罚款,公司处以3亿日元以下罚款。法律中关于废弃农膜的条例一直在不断修订,逐渐完善了对于农膜生产者以及使用农户的责任规定,其修改历程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