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3组治疗前后各项体征评分比较 (±s, 分)》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1) P<0.05;与A组比较2) P<0.05
由表2可见,3组治疗前各项体征(脱发、毛发生长情况)评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3组治疗后各项体征评分与同组治疗前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B组和C组治疗后各项体征评分与A组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C组治疗后各项体征评分与B组比较,差异则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图表编号 | XD004042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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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孔莹、王子微、王策、刘鹏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