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设计进、出水水质Tab.1 Design influent and effluent quality》
(1) 水温≤12℃时应≤10 mg/L。
按照该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进行工程设计,确定该公司生猪屠宰废水的进水水质。其出水水质应达到DB 21/1627-2008表1的排放要求[3]。达标出水最终排放至浑河支流会元河。具体设计进出水质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3994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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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0 |
作者 | 田葳、高天一、吴勃、潘文斌、吴笑 |
绘制单位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沈阳工学院机械与运载学院、抚顺市清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