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17家民营银行及其战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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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发展微型金融机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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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融监管研究院《17家民营银行大盘点》。

我国国有银行体量庞大,实力雄厚,但依旧存在国有企业常存的弊端,为此,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民营银行带着历史使命应运而生,尝试在我国银行业注入新的活力,改变我国银行业的现状,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7家民营银行开业(见表2)。民营银行设立之初银监会为其制定的标准为今后民营银行的发展奠定了基调。一是设立民营企业的资本明确为民营资金,且注册资本为20亿至40亿元人民币之间。民营资本相对于国有资本更具活力与创造力,这也使得民营银行更加注重金融科技的运用。然而民营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在资金实力上也存在差距,且民营银行成立时间尚短,诸多业务的开展不具备资质。二是要求民营银行的股东是注册地所在省份的民营企业,且属于实体经济行业。民营银行的这一股东性质使得民营银行在开展本地化业务时存在本地优势,能够充分地利用好股东资源,为支持当代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便利。三是民营银行不能设置网点,不准设立分支机构,因此,民营银行只能通过互联网渠道拓展业务。由于无法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民营银行的互联网信贷产品无法定向支持小微企业和长尾群体,更多的是倾向于个人消费金融,为自己的股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