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932年中国征信所17家基本会员银行存贷款比率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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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机构对银行信贷的促进作用研究——以近代中国征信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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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32年中国征信所共有基本会员19家,因其中的明华银行和东莱银行的存贷比率无资料可查,故仅显示了17家基本会员银行情况。资料来源:1.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30页。2.康金莉:《四行储蓄会研究》,

中国征信所基本会员均由资本雄厚的大银行组成,这些会员具有两大特点:第一,只有中国的银行才能成为基本会员,并且这些银行相互扶持。从中国征信所基本会员的构成可以看出,中国征信所坚持只有中国的银行才能成为其基本会员。杜恂诚(1991)以及兰日旭(2013)都论述过中国近代银行业之间相互投资和兼职的现象。各银行之间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彼此在金融业务上相互配合,遇见风浪时银行之间互相帮助,彼此相互依靠。中国征信所正是银行业遇到1931年世界经济危机时,银行之间互帮互扶的产物。第二,中国征信所基本会员存贷比不高,有进一步增加贷款的动力。加入中国征信所的基本会员银行中是不是贷款占银行的比重较高呢?从表3可以看出,征信所基本会员银行存贷比(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并不高。1932年,中国征信所基本会员中,邮政汇业局存贷款比率只有16%,有1家存贷款比率介于40%~50%之间,有1家存贷款比率介于50%~60%之间,有6家存贷款比率介于60%~70%之间,有5家存贷款比率介于70%~80%之间,有2家存贷款比率介于80%~90%之间,有1家存贷款比率超过90%。与此同期,规模较小的银行存贷款比率多为90%以上,甚至贷款超过存款1倍以上。可以看出这些基本会员银行的贷款比例确实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