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9 7 9—2015年冬季各月京津冀霾日数之间的相关系数》
注:1) 表示通过置信度为9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霾污染包含大量的有毒粒子,对人体健康、交通安全、生态系统以及社会经济有巨大的危害。当霾污染发生在首都经济圈———京津冀区域时,造成的危害更是难以估量。因此,为给京津冀霾污染防治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科学支持,有必要在华北预测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预测范围集约到京津冀区域。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虽然12月、1月和2月京津冀区域的霾日数距平两两之间均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变化特征类似),但当将线性趋势去除之后,12月和2月霾日数之间的相关性变得不显著(表1)。同时,3个月的年际增量之间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此外,统计了气候预测最关注的正负号,发现37 a的年际增量中仅有14 a表现为冬季3个月同号。因此,无论是从预测的精细程度方面出发,还是从预测基础的科学性上考虑,均有必要针对京津冀区域冬季3个月的霾污染分开建立气候预测模型。同时,为了在11月给出整个冬季的预测结果,在选取前期外强迫预测因子时,将时间限制在9和10月。选取因子后,采用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建立京津冀区域的实时逐月霾污染预测模型。
图表编号 | XD003839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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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尹志聪、王会军、段明铿 |
绘制单位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气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竺可桢-南森国际研究中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气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竺可桢-南森国际研究中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气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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