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白酒样品加标, 重复测定3次所得回收率》
通过对一白酒样品(甲醇量值为70.0 mg/L)分别加入甲醇5.00 mg/L、10.0 mg/L、20.0 mg/L,对各浓度重复测定3次,计算加标回收率,结果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3837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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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8 |
作者 | 孙洁、秦凤姣、孙立臻、郭学凤、汪灵巧、李芸 |
绘制单位 | 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