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样品加标回收率测定结果》
为考察方法对实际样品的加标回收效果,选取惠阳区淡水河流域下游断面地表水(DB01)、惠阳区某城镇污水厂排口污水(SH01)以及某企业工业废水总排口水样(WS01)三种不同的实际水样进行加标回收实验,DB01、SH01水样的原溶液挥发酚与氰化物均未检出,样品加标浓度均为0.010mg/L,结果见表4,实验结果表明,对不同水质的实际样品挥发酚及氰化物测定,其加标回收率分别在95.0%~102%及96.4%~106%,完全符合水质监测质量控制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5366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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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黄贤伟 |
绘制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环境监测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