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患儿治疗效果对比[n (%) ]》
在此次治疗后,实验组患儿在治疗后咳嗽消失的时间为(3.72±1.03)天,对照组患儿咳嗽消失的时间为(4.96±2.15)天。实验组患儿治疗有效率为39例97.5%,显著高于对照组患儿的27例67.5%,其效果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725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04 |
作者 | 张文静 |
绘制单位 |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在此次治疗后,实验组患儿在治疗后咳嗽消失的时间为(3.72±1.03)天,对照组患儿咳嗽消失的时间为(4.96±2.15)天。实验组患儿治疗有效率为39例97.5%,显著高于对照组患儿的27例67.5%,其效果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725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04 |
作者 | 张文静 |
绘制单位 |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