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高新区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基准回归》
注:括号中的是标准误;*、**和***分别表示在15%、10%、5%和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下同
在表3中,由于高新区最早设立于1988年,所以在本文的样本中,高新区成立时间范围为0~29年。分别以两个10年和一个9年为时间窗口,考察第10年、第20年、接近第30年(此处实际估计为第29年)的变化。基于(2)列,d1-10、d10-20、d20-29都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高新区对城市创新能力提升的促进效应一直存在,并且还呈现出随时间逐步增强的趋势。一方面是因为随着我国高新区从产业主导逐渐向创新突破转型,其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措施等建设思路不断完善,并且在政府强力推动下,完成了“第一次创业”和“第二次创业”,积极开展“第三次创业”[23]。在逐渐从以招商引资和实行政策激励为主的外延式发展向以科学和技术创新为主的内涵式发展转变过程中,高新区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高地”,起到了有效带动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作用。另一方面,随着高新区企业与关联企业互动增多,进一步深化了开发区的集聚效应,由开发区集聚带来的信息交流和知识外溢增多,对创新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强,再次证明高新区的设立确实能促进城市创新能力提高。因此,H1得到验证。
图表编号 | XD003659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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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5 |
作者 | 熊波、金丽雯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