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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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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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分保方式的不同,再保险可以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这两种分保方式区别如表2所示。通过对两种分保方式的进一步研究,两种分保方式都有相应的优势与缺陷(杜永喜,2013)。非比例再保险的管理费用相对较低,对巨灾风险的保障程度较高,其中的赔付率超额再保险方式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实际运用较多。但在这一方式下再保险人不用提存赔款准备金,可能会发生再保险人不履行赔付承诺的信用问题,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比例再保险手续较为简便,节省人力和费用,按比例分出保险业务可以提高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保险赔付处理速度较快,便于及时弥补亏损。但是在这一方式下,再保险分出公司的业务选择缺乏弹性,不能均衡风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