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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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使用、就业决策与就业质量——基于CGSS数据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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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中数据为样本均值,括号内数据为标准差。***,**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资料来源:根据CGSS数据整理计算得到。

本文研究样本主要为居住在城镇地区的劳动适龄人口,主要有如下考虑:从互联网发展来看,结合2015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报告可知,城镇地区互联网的普及率为66%,而农村仅为32%,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现象仍然明显。鉴于城乡间网络发展的不平衡现状,在分析中有必要区分城乡地区来考察互联网对劳动者的影响。从现实中互联网与就业的关系来看,互联网使用对于劳动者非农就业的影响更大,对务农工作的影响较小,结合CGSS数据可知,调查中居住在农村地区样本主要以务农工作为主,因此,本文重点分析互联网对居住地为城镇的劳动者的影响。另外,关于劳动适龄人口的界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本文选取16岁~60岁的男性样本,以及16岁~50岁的女性样本作为研究对象。在剔除目前处于上学状态以及缺失关键变量的样本之后,最终得到样本11 290个。其中,使用互联网者为8 011个,占样本总量的71.0%;未使用互联网者为3 279个,占样本总量的29.0%。表2报告了主要变量的描述统计结果,按照全样本以及是否使用互联网对样本进行了区分,并使用T检验分析了使用互联网者与未使用互联网者之间的特征差异。从就业选择来看,在全样本中,受雇就业占比为56.8%,自雇创业占比为15.7%,而未工作占比为27.6%。从就业类型来看,标准就业为44.0%,非标准就业为12.7%,机会型创业为2.6%,生存型创业为13.2%。T检验的结果表明,按照就业选择的分类,使用互联网的样本中受雇就业的比例要明显高于未使用互联网的样本,而自雇创业和无工作的比例相对较低。按照就业类型的分类,使用互联网样本中标准就业和机会型创业的占比要明显较高,而未使用互联网样本中非标准就业和生存型创业的占比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