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文化保护的组织形式》
文中图表均为作者绘制。
纪念物,包括贝冢、古墓、都城旧址、城堡、宫殿、旧宅等“史迹”,以及庭院、桥梁、自然的溪谷、海滨、山岳等“名胜地”;文化景观主要是指在不同的地区由于人们的生活或生计职业以及根植于该地区的“风土”而形成人的文景观,例如“梯田(水田)”、“里山”、“水渠(灌溉系统)”等,其在理解日本国民的生活或生计产业等方面被认为是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图表编号 | XD003452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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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路方芳 |
绘制单位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