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治疗结果及疗效比较[例 (%) ]》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治疗组中有3例患者不能按时就诊终止治疗;对照组中有2例患者不能按时就诊终止治疗,有2例患者治疗期间服用其他药物治疗故剔除。实际完成病例治疗组42例,对照组41例。总有效率治疗组为88.1%,对照组为80.5%,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414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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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孟鹏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