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几种不同的航空发动机租赁模式》
民用航空发动机租赁市场主要有融资租赁(Finance Lease)与经营租赁(Operating Lease)两种模式。融资租赁类似于分期付款,承租方定期向出租方支付款项与利息,租约到期后承租方得到发动机的所有权。这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发生了实质性转移的租赁模式,比较适用于刚刚投入市场的新型发动机,其租期一般覆盖了发动机整个成长周期,短则七八年,长则十年以上。考虑到这一阶段的备发需求相对较小,融资租赁更多的还是用于机队日常配装。经营租赁往往与发动机的二手市场交易同时兴起,期间所支付的现金仅相当于发动机的“使用费”,承租方在满足备发需求的同时不需要背负额外的资产负担。根据机队规模及使用率、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售后服务范围、发动机产品可靠性、机队管理能力与备用发动机组成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的考量,航空公司可以灵活地选择合适的经营租赁方式,具体可分为售后回租、长期租赁、短期租赁以及剩余机时(All-in Green Time)租赁,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3369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18 |
作者 | 王翔宇 |
绘制单位 | 中國航發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