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产气量核算数据来源对应的基准线排放量和项目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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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可知,管道泄漏的沼气量(VL)占总产气量的0.25%。假设相同条件下,利用BDR法进行碳减排核算的VL是总产气量的0.25%,据此计算碳减排核算。表3为3种不同产气量核算数据来源对应的基准线排放量和项目排放量。
图表编号 | XD003351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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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6 |
作者 | 袁彧、刘研萍、陆文静、马宗虎、李超 |
绘制单位 |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碧普华瑞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碧普华瑞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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