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5年人均水资源量评价标准》
m3/人
丰台区采用2015年数据,总人口数是232.4万,农村人口数为1.4万,2015年丰台区的人均水资源量为51.1 m3。根据国际标准,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分为轻度缺水区、中度缺水区、重度缺水区和极度缺水区[7];因此将人均水资源量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划分为5个等级,依次为高、较高、中、较低和低。地区等级高低分别代表地区不缺水、轻度缺水、中度缺水、重度缺水和极度缺水的情况,详情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328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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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01 |
作者 | 苏遥、宋正星、李芮、宋宵锟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河海大学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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