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互联网积分主要类型与特点》
二是互联网积分金融属性有所增强,逐渐进入监管视野。包括网络游戏币在内的互联网积分出现较早,由于数额较小,不具有跨平台、跨行业交易的特性,对其早期监管政策较为简单明确(见表1)。2007年3月,人民银行在相关文件中提出要严格限制发行虚拟货币总量,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严格限制虚拟货币赎回额度,严禁倒卖虚拟货币。近年来,随着积分服务平台的不断完善,互联网积分规模种类日益扩展,已经覆盖了大量的实体经济行业,并逐渐跨越了行业、地域以及虚拟和现实的界限,具备了更强的货币属性,需要及时关注和跟进施策。
图表编号 | XD00320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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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付喜国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