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我国30个省份互联网与省域位势的耦合协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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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与省域位势的时空耦合及驱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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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计算出的各省份耦合协调值以及互联网系统和省域位势系统的综合序参量,参考吕延方和崔兴华(2020)[58]对耦合协调类型的划分,本文将全国30个省份的耦合协调类型进行了细分,详见表5。除广东省外,其余省份都属于不同耦合协调程度的互联网发展滞后型。其中,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和福建省属于协调发展-互联网滞后型,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南省、湖北省和四川省属于转型发展-互联网滞后型,其他省份都属于不协调发展-互联网滞后型。东部地区除天津市、河北省和海南省外都实现了协调发展,中部地区处于转型发展阶段的省份居多,东北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大部分省份都处在不协调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