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缺水量》

《表1 基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缺水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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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灌区农业补偿机制研究——以渭河干流宝鸡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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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 m3·s-1、8 m3·s-1、10 m3·s-1指生态基流调控值。下同。Note:6 m3·s-1,8 m3·s-1,and 10 m3·s-1refer to the basic flow control value.The same below.

宝鸡峡塬上灌区从林家村渠首大量引水,造成该河段河道生态基流难以保障,而灌区引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和魏家堡水电站发电,对工业、生活等影响很小。魏家堡水电站是宝鸡峡管理局开发水能,调整产业结构,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水利经济的重要工程[23]。因此,本文假定在该河段河道生态基流保障中不改变魏家堡水电站的发电引水量,主要研究其对灌区农业造成的影响,取α=1,β=1;为便于计算,k均取0.54。根据1999—2014年林家村(三)站的流量资料,计算不同生态基流调控值下的河道生态基流短缺量和灌区减少的农业灌溉引水量。考虑到该灌区属于干旱半干旱气候条件下的水源供水欠缺地区[24],存在着严重的农田灌溉水量供需矛盾[25],而非汛期河道生态基流的保障要求更会加剧灌区农业水资源供需矛盾,且受现有资料条件限制,因此,本文近似假设基于生态基流保障的灌区减少的农业灌溉引水量即为基于生态基流保障的灌区农业灌溉用水短缺量,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