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灌区农业损失/亿元》

《表2 基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灌区农业损失/亿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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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灌区农业补偿机制研究——以渭河干流宝鸡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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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干流宝鸡段主要向宝鸡市和咸阳市农业供水,沿用成波[26]计算的渭河干流关中段各市的单方水农业灌溉效益研究成果,将宝鸡市和咸阳市的数值取平均值,作为渭河干流宝鸡段的bawu值;冬小麦和夏玉米是渭河宝鸡段的优势作物,由于非汛期保障河道生态基流主要会对冬小麦的生长造成影响,QCIF取冬小麦的灌溉定额,这也符合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目标要求(面积稳定和保障功能显著的粮食作物更适宜作为补偿标准计算的依据)[14];根据《陕西统计年鉴》[27]中农业从业人员、农业从业者人均耕地面积等数据分析,取NALF为1人·667m-2·a-1;根据《陕西统计年鉴》[27]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收入数据分析,取SU为600元·人-1·a-1;为便于计算,PAG均取2.4元·kg-1;鉴于数据的可获取性,宝鸡峡塬上灌区控制区域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开支均取陕西省的数据,则基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灌区农业损失计算结果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