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1639—2013年澜沧江源区极端干湿年Tab.4 Extreme wet-dry years in Headwaters of the Lancang River during 1639-2

《表4 1639—2013年澜沧江源区极端干湿年Tab.4 Extreme wet-dry years in Headwaters of the Lancang River during 1639-2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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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树轮宽度的澜沧江源区干旱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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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计算得出,重建的澜沧江源区SPEI6-7序列平均值为0.372,标准差σ为0.763。故定义:高于平均值+1σ的年份为湿润年,反之,低于平均值-1σ的年份为干旱年。在过去的375 a中,研究区的湿润年有58 a,干旱年有53 a,分别占总年份数的15.5%和14.1%,正常年有264 a,占总年份的70.4%;极端湿润年份(>平均值+2σ)有5 a,极端干旱年份(<平均值-2σ)有12 a(表4)。与青海玉树地区过去500 a的旱涝事件[35]进行比较可见,重建序列结果中反映的极端湿润年,如1703、1704、1873年与旱涝级别中的多雨年(旱涝等级≤2)相吻合;极端干旱年,如1689、1727、1739、1749、1872、1910、1942、1953、1995年也与旱涝级别中的少雨年(旱涝等级≥4)相一致,进一步说明了重建序列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