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歧南断阶带明下段纯油层最低闭合高度确定依据表》
对两种类型储层的不同含油饱和度区域的油柱高度进行了计算,结果显示Ⅰ类储层的纯油区油柱高度为3.2 m,油水同产区的油柱高度为1.3~3.2m,表明当取样位置构造幅度超过3.2 m时产纯油,构造幅度在1.3~3.2 m时油水同出;Ⅱ类储层的纯油区油柱高度为17.1 m,油水同产区的油柱高度为2.6~17.1 m,表明当样点位置处构造幅度超过17.1 m时产纯油,构造幅度在2.6~17.1 m时油水同出(表2)。因此,在油层识别过程中,对于Ⅰ类储层而言纯油层位置处的闭合高度应大于3.2 m,Ⅱ类储层应大于17.1 m。
图表编号 | XD003120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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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5 |
作者 | 李振鹏、欧银华、刘建国、刘洪洲、李金蔓 |
绘制单位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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