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字体繁与简:阜阳市自下而上语言景观调查研究》
文字是人们用来交流和记录思想的工具,简体字是目前我国大陆的通用文字。200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文字法》)规定:国家公务机关以及公共服务行业都必须使用规范汉字。规范汉字就是我们常说的简体字。简体字的使用一方面有利于汉语文字的规范发展;另一方面易于辨认,提高生活效率。从表3不难看出,阜阳地区的店铺名称简体字占据96%,简体字的主导地位即是对国家语言政策的贯彻与落实,符合人们的快节奏生活方式。
图表编号 | XD003115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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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0 |
作者 | 李靖 |
绘制单位 |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教学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