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儿童一般资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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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应用布地奈德气雾剂的哮喘患儿血清神经营养素-3和嗜酸粒细胞水平的变化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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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方案经过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受试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供了书面知情同意书,并征得受试儿童的口头许可或书面同意。选择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于我院门诊就诊的轻中度慢性持续期哮喘患儿(哮喘组)和年龄性别相匹配的健康体检儿童(对照组)各90例。哮喘组纳入标准:(1)符合我国2008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制定的《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中关于轻中度持续期哮喘的诊断标准;(2)年龄6~10岁;(3)无其他呼吸系统疾病;(4)入组前3个月内未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近1个月内无呼吸道感染史。哮喘组患儿病程(2.74±0.42)年。排除标准:(1)合并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其他系统性疾病;(2)研究过程中因哮喘急性发作住院或未能规范进行8周ICS治疗的患者[9]。两组儿童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