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反权利贫困绩效:农民合作社反贫困绩效研究》
反权利贫困绩效是农民合作社反贫困绩效的核心内容。要依托农民合作社实现农村反贫困目标,关键在于吸纳贫困农户广泛参与农民合作社。政府部门对农民合作社,尤其是对以反贫困为目标的合作社的扶持,应以合作社能否积极吸纳贫困户为前提条件。合作社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量既表明贫困户是否享有加入合作社的机会,也反映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的难易程度,是合作社反权利贫困绩效的最直接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成员拥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以及收益分配权。对应的可以采用贫困户参与公共事务讨论与决策、是否有选举权、是否有被选举权、对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程度、是否享有收益分配来衡量合作社反权利贫困绩效(见表3)。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总数由合作社自评,相关部门核查,其余维度由贫困社员评价。
图表编号 | XD003001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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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秦德智、何梦丹、邵慧敏 |
绘制单位 | 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