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产后腹直肌分离患者腹直肌分离恢复情况比较例 (%)》
注:对照组采取自主训练;观察组采取仿生物电刺激治疗联合自主训练;轻度为3 cm≤腹直股分离≤5 cm;中重度为5 cm<腹直股分离≤7 cm;与对照组比较,χ2=4.65,aP<0.05;χ2=14.41,bP<0.01
观察组轻度腹直肌分离患者第15天时腹直肌分离恢复情况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65,P=0.031);观察组中重度腹直肌分离患者第30天时腹直肌分离恢复情况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4.41,P=0.000)。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989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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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0 |
作者 | 付丽侠、王华蓉、郭玲、刘莉 |
绘制单位 |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妇女保健中心、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妇女保健中心、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妇女保健中心、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妇女保健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