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林木种苗业及产业发展境况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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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木种苗产业对农民增收的支持效应研究——基于东中西部地区面板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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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数据源于2005—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林业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及各地区统计年鉴。由于目前农民林业纯收入暂无专门的年鉴数据,综合现有文献研究[18],本文采用林业产值分项与农林牧渔产业产值的比例,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折算成农村居民人均林业纯收入(Y,简称农民林业纯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折算方法处理后的样本数据相比抽样调查方法得到的数据更加适用于面板分析,将林木种苗业及产业发展环境作为本文的解释变量。SCP范式是20世纪30年代哈佛大学产业经济学权威Joe S.Bain等提出的,根据结构-行为-绩效来系统分析产业组织的理论模式。由于目前尚无统一、权威的指标体系,本文借鉴SCP产业分析框架,综合考虑指标的科学性、完整性、层次性、代表性、有效性和可获取性构建指标体系(见表1),选取反映样本区间内主要产业配套政策的虚拟变量(D),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全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0年之前D取值为“0”,其余取“1”;体现产业投入规模扩张的本年新增育苗面积(n);反映基建投资规模的国有林场和苗圃林木种苗基建投资完成额(e);反映人力资本规模的国有苗圃年末从业人员占比(p);反映产出规模的林木培育和种植产值(o);体现工资水平的国有林场和苗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