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40个部门的编号和名称》

《表4 40个部门的编号和名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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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中日韩自贸区的福利效应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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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编号1—20的部门为可贸易部门编号21—40的部门为不可贸易部门

本文的部门划分借鉴了Caliendo和Parro的40个部门划分[2],可以从WIOD数据库(Release 2013版本)投入产出表提供的35个部门数据获得,这35个部门中的大多数可以直接对应到前述40个部门,有些部门需要合并后成为一个部门,有些部门则需要拆分成多个部门。对于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获得的双边贸易数据,给出了按照ISIC Revision 3标准的37个部门编码,这37个部门可以直接对应或者合并为20个可贸易部门中的某一个部门(参见表4中编号为1—20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