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40个部门的编号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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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中日韩自贸区的福利效应实证研究》
注:编号1—20的部门为可贸易部门编号21—40的部门为不可贸易部门
本文的部门划分借鉴了Caliendo和Parro的40个部门划分[2],可以从WIOD数据库(Release 2013版本)投入产出表提供的35个部门数据获得,这35个部门中的大多数可以直接对应到前述40个部门,有些部门需要合并后成为一个部门,有些部门则需要拆分成多个部门。对于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获得的双边贸易数据,给出了按照ISIC Revision 3标准的37个部门编码,这37个部门可以直接对应或者合并为20个可贸易部门中的某一个部门(参见表4中编号为1—20的部门)。
图表编号 | XD002919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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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臧翰芬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