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5—2018年中国企业社保参保时间合规性和缴费基数合规性统计 (3)》

《表1 2015—2018年中国企业社保参保时间合规性和缴费基数合规性统计 (3)》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的现实之需、实施困境及其应对》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企业不合规缴费现象是指企业未按照法定时间及时缴纳社保费或者企业未按照法定标准缴纳社保费,从而导致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因此可以从缴费时间的合规性和缴费数额的合规性两个维度对企业缴费是否合规进行衡量(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登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此可以推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自职工入职之日起即已产生。以此作为用人单位缴费时间合规性的判断标准。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数额=缴费费率×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法定的情况下,缴费基数是否合规决定了缴费数额的合规性。2015—2018年中国企业社保参保时间合规性(2)和缴费基数合规性的相应比例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