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3年—2017年污染物年均浓度值情况》

《表1 2013年—2017年污染物年均浓度值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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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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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m3

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78μg/m3,比2013年下降51μg/m3;二氧化硫(SO2)浓度为26μg/m3,比2013年下降18μg/m3;二氧化氮(NO2)浓度为40μg/m3,比2013年下降4μg/m3;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6μg/m3,比2013年下降27μg/m3;一氧化碳(CO)浓度为1.9mg/m3,比2013年下降0.2mg/m3。臭氧(O3)浓度为142μg/m3,比2013年上升15μg/m3。(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值详见表1)。全市五级及以上重污染天数分别为43d,17d,28d,6d,10d,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分别为129μg/m3,118μg/m3,107μg/m3,78μg/m3,78μg/m3,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