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上海市心理咨询与治疗机构的类别与性质》
目前,上海市开展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服务的机构可分为医疗卫生机构(46家,34.85%)和非医疗卫生机构(82家,65.15%)两大类。医疗机构以精神专科医院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包含精神专科医院23家(17.43%)、综合性医院精神科/心理科3家(2.27%)、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家(15.15%);非医疗机构以民营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为主,包含国有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家(3.79%)、社会团体8家(6.06%)、民营企业或非企业单位73家(55.30%),具体情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756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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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25 |
作者 | 范鑫、郭延萍、李煦、蔡军、马宁、谢斌、宋立升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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