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社会组织对残障员工残障类型的接受情况 (%)》

《表3 社会组织对残障员工残障类型的接受情况 (%)》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社会组织吸纳残障人士就业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从社会组织对残障员工的要求看,工作能力(84.7%)和工作态度(68.6%)是其最看重的两项(表2),这与企业对应聘者的要求并无二致。残障人士能胜任社会组织的工作并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可增加被雇用的机会。残障的确对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但残障特征也赋予许多残障人士坚强不屈、任劳任怨的优秀品质,反而成为雇主愿意聘用的理由。社会组织对残障员工的教育程度也比较看重(表2)。社会组织涉及的工作多是服务领域,与福利企业中简单重复性的劳力密集型工作岗位有所不同,对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有一定的要求,至少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残障程度和类型也是影响社会组织雇用残障员工时的重要考虑因素(表2)。总体而言,残障程度越高,接受程度就越低,重度残障的接受程度最低。同时,不同类型的残障,接受程度不同。肢体残障、听力残障和视力残障的接受程度较高,而精神残障、智力残障和多重残障的接受程度较低(表3)。在无论如何社会组织都不能接受的残障类型中,排在前三的分别是精神残障(61.8%)、多重残障(52.7%)、智力残障(49.1%),即与心智有关的残障类型很难被社会组织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