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6~2016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表2 2006~2016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对策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职业卫生网 (http://www.zywsw.com/news/7101.html)

职业病危害分布在各个行业领域、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众多,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职业病危害[1],2006~2016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如表2。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法律法规不完善,与《职业病防治法》相配套的的一些监管执法法制未制定;在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方面,各级安监部门特别是市县级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到位不久,大部分没有设立职业卫生执法机构,存在监管执法人员不足和缺乏技术支撑问题;从国家部门职责看,安监部门与职业卫生监管相关部门职责存在交叉现象,行业管理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没有明确和落实;部分地方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不到位,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态度不坚决、工作不主动,个别地区自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调整以来,经济处罚至今仍是零,导致职业卫生领域违法严重;地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部门大都与事故调查部门、装备部门等其它部门合并设立,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机构设置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