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全国6省11村的新村级债务情况汇总表 (2006-2016年)》

《表1 全国6省11村的新村级债务情况汇总表 (2006-2016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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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级债务的形成机制及其破解之道——基于全国6省11村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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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调查员通过驻村调研、与村干部的访谈收集的相关数据

近年来,笔者及所在的研究机构对全国农村的多点个案调查也显示:当前,我国的村级财务状况不容乐观,其中村级债务的膨胀普遍有愈演愈烈之势,而且几乎处于失控状态(表1)。2014年10月,在山西运城的星村和伏村调研发现,两村分别有200多万元和800多万元的村级债务;2015年7月,在湖北黄冈的青村调研发现,该村的村级债务有300多万元;2016年3月,在广东九龙的碰村和陈村调研发现,两村分别有160多万元和20多万元的村级债务;2016年7月,在陕西眉县的豆村、李村和风村调研发现,三村分别有170多万元、500多万元和30多万元的村级债务;2016年9月,在山东淄博的乐村和西村调研发现,两村分别有480多万元和80多万元的村级债务。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村级债务大都是2006年以后新产生的,2006年以前的村级债务并未计算在内。因此,它们属于“取消农业税以后”形成的村级债务,构成了本文意义上的“新村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