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三类融资租赁公司的差异》
在欧美等西方国家,融资租赁是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三大金融工具之一。我国融资租赁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1992年之后发展较为缓慢,直到2004年开始试点内资融资租赁、2007年开始允许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才逐渐进入行业加速发展期。按照监管部门不同,我国专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三类。这三类企业的差别主要集中于发展出现时间、审批部门、企业性质、监管力度以及业务范围等方面(见表1)。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融资租赁业中是准入门槛相对较低、监管力度较小的,因而相对其他两类融资租赁企业,发展速度较快、规模也比较大。据数据显示(1),截至2017年末,我国融资租赁企业共有9090家,其中金融租赁69家,内资租赁276家,外资租赁8745家,分别占0.76%、3.04%和96.20%。可见,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全国租赁业中是主要的市场参与主体。截至2017年底,外资融资租赁行业企业注册资本约2.8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融资租赁业的62.44%,排行第一。
图表编号 | XD002410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3.01 |
作者 | 陆小丽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