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京津冀区域治理系统变量设定》
如表1所示,本研究采用京津冀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这三类适应性主体的治理水平作为状态变量,y1、y2和y3分别代表某一时刻这三类主体的治理状态;以协同激励机制作为控制变量,反映促进各类主体实现良性合作的系统外生动力;调整参数分别反映三类主体的实际治理能力。
图表编号 | XD002386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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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01 |
作者 | 金浩、李瑞晶 |
绘制单位 | 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