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总有效率比较表 (N, %)》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1。
治疗4周后统计临床疗效,对照组临床痊愈21例,显效23例,有效17例,无效36例,总有效率为62.88%;治疗组临床痊愈46例,显效28例,有效17例,无效5例,总有效率为94.79%。两组比较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治疗组优于对照组。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305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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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25 |
作者 | 周勤、赵海、张兰、周家兴 |
绘制单位 | 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