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风险发生的影响度评分标准》
(3) 事后处置的“惩戒性”预警。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及时进行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发生腐败问题;对于确实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其过错行为尚不够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的部门和个人,在一定范围内对部门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和当事人诫勉谈话,责令其书面检查,并视其情节调整职务或岗位。对整改不力、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学校纪委予以责任追究。
图表编号 | XD002301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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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25 |
作者 | 文沛先、宣萱、吴万友 |
绘制单位 |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