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强震动记录(震中距<50km)及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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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2日河北永清4.3级地震强震动记录分析》
在强震动记录使用分析前,首先对波形数据进行消除基线漂移,即原始强震动记录通过减去事前记录平均值的方法进行零线调整(吕俊强等,2015),通过分析计算得到震中距R<50km的5个台站强震动记录基本信息及相关参数,见表1。其中距震中最近的长子营台记录到的最大峰值加速度为7.9cm/s2,觅子店台记录到的东西向最大峰值加速度为36.1cm/s2、南北向最大峰值加速度为40.4cm/s2,红星中学台记录到的垂直方向最大峰值加速度为10.8cm/s2,5个台站加速度时程曲线如图3。由表1可知,离震中较近的长子营台(震中距29.4km)较离震中较远的觅子店台(震中距38.4km)和于家务台(震中距36.8km)各分量加速度小,影响地震动强度的因素除震中距外,还包括仪器型号、场地特征条件和地质构造、场地土层结构、覆盖层厚度、地形及断裂分布等(王海云等,2010;温瑞智等,2013;郭秋娜等,2018)。本文根据温瑞智等(2015)提出的适用于我国强震动台站场地划分经验曲线,采用H/V谱比法对本次地震触发台站进行分类,分类结果见图4。由图4可知,记录到的本次地震台站大部分为Ⅰ类场地(51.35%),其次为Ⅱ类场地(35.14%)和Ⅲ类场地(13.51%),其中,觅子店台和红星中学台为Ⅰ类场地,于家务台和张家湾中学台为Ⅱ类场地,长子营台为Ⅲ类场地。长子营台与觅子店台和于家务台记录差异较大,这可能与场地类型有关。
图表编号 | XD0022984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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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郭秋娜、温超、周月玲、李姜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